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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操盘手
另外,据多家媒体报道,瑞丰达的实际办公地址和日赢投资相邻。瑞丰达、日赢投资的办公室均位于上海浦东新区汇公馆内,分别位于10号楼、8号楼。而“财联社”报道称,在日赢投资办公室现场聚集着“讨要说法”的投资人,经现场查看,瑞丰达资产旗下产品基金合同等资料放置于日赢投资办公室。
据“第一财经”报道,多名该公司旗下产品的投资者、代理人均称,日赢投资的董事长李敏与孙伟是夫妻关系。有投资者还表示,孙伟2012年与李敏共同创立日赢系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案件的立案日期为2024年3月20日,而据天眼查显示,2024年4月15日,李敏、孙伟以及上海凌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洛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股东同时退出日赢投资股东序列。
10年前,李敏、孙伟就开始持有日赢控股股份。据天眼查显示,2014年之前,日赢投资由李敏一人出资。2014年7月变更记录显示,公司股东为李敏、孙伟二人。
《证券时报》报道,瑞丰达实控人已经失联,部分投资人已经报案。
02
托管人涉多家券商,是否要担责?
据中基协网站显示,瑞丰达共计68只运作的产品,2只产品提前清算,托管人包括中信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财通证券、华安证券等。其中,超半数产品的托管人为招商证券。
据“财联社”报道,从渠道人士处获悉,瑞丰达旗下产品产品估值数据、托管章均涉嫌造假,目前已有托管方在协助监管调查。
据“第一财经”报道,当前已有一些投资者计划搜集好资料后,起诉托管机构。
那么,私募基金管理人跑路,托管人是否要担责?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英表示,判断托管人是否担责,首先要看托管协议里具体条款的约定,再看托管人有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对资金进行监管和划付等。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表示,一般来说,如果托管人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例如未按基金合同审核管理人的资金划拨申请导致基金账户资金被转走,或者未审慎复核基金净值和定期报告导致投资者被误导,那么托管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既往案例中,确实有过托管人被判担责的情况。一般是由托管人担负补充赔偿责任,管理人担负主要责任。”张晓英表示。
据了解,设立基金托管人,是按照资产管理和资产保管分开的原则,为了让其代表投资人的权益,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开设独立的基金资产帐户,负责款项收付、资金划拔、证券清算、分红派息等。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基金托管人原则上都是要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行事,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也必须通过基金托管人来执行。
然而,实际过程中的执行往往会变形。据《南方都市报》旗下“湾财社”援引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毛鹏的分析,基金托管人基本还是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行事,只要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没有超出私募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往往只是做形式审核,不做实质审查。
另据《国际金融报》报道,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张庆律师也表示,托管人的费用虽然由投资人承担,但托管人的选聘却是基金管理人,因此有些无良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通常情况下,私募基金市场中,估值作假的情况为数不少。”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A股的监管风暴中,因私募违规代销、托管履职不尽等,券商已经收到不少罚单。据“财联社”统计,2023全年有14张罚单与资管业务相关。其中,就包括银河证券、平安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银泰证券等。
从罚单内容来看,券商资产托管业务存在三大风险点:未做好委托人资格审查;业务合规风控不到位;人才和系统投入不足。而针对代销和资产托管业务中存在的乱象,监管此前也强调,要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对委托人采取“看不清、不展业”的执业原则。
回到“瑞丰达跑路”事件,关于托管人的操作信息还没有更多披露。提供托管服务的这些券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还需等待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和法律程序来确定。
你有关注过瑞丰达旗下的产品吗,对于私募机构跑路现象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债市观察):20亿私募瑞丰达跑路,8家券商托管人该担什么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