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翠宏
编辑:禾金财经
一则罚单,或是揭开了众多消费金融机构自营能力不足的遮羞布。
9月18日,湖北消费金融高管周宗文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显示,在周宗文担任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任深圳管理中心总经理期间,对该公司存在的违规将贷款核心职能外包问题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
根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互联网贷款业务模式涉及与外部机构合作的,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且有效,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贷款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委托给第三方合作机构。
消费金融公司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应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某持牌消金资深从业者透露,实际上,在众多消费金融公司与助贷公司的合作中,对于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甚至贷后管理等涉及风控相关的环节,没有自营能力的持牌机构,大多数依赖的都是助贷平台。
只是在“形式”上,比如支付管理、贷款发放等环节,则一般由持牌消金机构来做。
当然,大多数持牌机构为了做到监管合规,一般也会有自己的风控系统,比如黑名单筛查、大数据反欺诈等,但往往缺乏自定的风控策略。如客户定价等核心环节依然由助贷方主导。
虽然在这些细节化的运营层面,每个机构跟助贷公司之间的合作尺度都不一样,但几乎都能反映出持牌消金机构作为资金方,对助贷方的依赖。
“风控这件事就只有一方可以决策,没有两家公司商量着来决策的,就是一定要以某一方为主,这个是必然的”。
究其原因,该从业者表示道。
禾金财经认为,在持牌消金与助贷平台积极合作的大浪潮中,消费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好资金方的先天优势,积极构建自营业务的能力,提高核心业务环节的话语权,才能拓展出更宽更长远的发展道路。
此前不久,湖北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刚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罚款20万元。
上述问题也存在于民营银行,如重庆富民银行屡因核心风控外包被处罚。
2023年3月31日,重庆富民银行两项违规被监管罚款50万元。
该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1.核心风控外包;2.贷款“三查”不到位。
更早之前,2021年9月,重庆富民银行便曾因17项违规被监管罚款850万元,当时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包括“与关联方合作助贷业务中,接受虚假用途材料发放贷款”“部分核心风控外包合作机构”“互联网贷款管理制度及流程存在重大缺陷”“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缺乏管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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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禾金财经):行业遮羞布被揭开?消金机构首次因核心职能外包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