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莹 编|李亚
新华保险和中邮人寿两家险企同日被罚。
12月份以来,多家险企接连收到监管罚单。
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和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人寿”)均收到罚单。其中,新华保险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处罚款80万元;中邮人寿因提供虚假投诉数据报告,被处罚款15万元。
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等
新华保险被处以罚款80万元
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保险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处罚款80万元。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予军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核保核赔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黎星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天眼查及其官网显示,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2011年,新华保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注册资本31.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全。
业绩方面,新华保险今年第三季度实现营收129.12亿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47.6%;对应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4.36亿元,而去年同期净利润(经调整后)为21.02亿元。
截至今年9月末,新华保险资产总额为1.3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3%;总负债1.26万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12.5%。
因提供虚假投诉数据报告,
中邮人寿被处以罚款15万元
同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邮人寿因提供虚假投诉数据报告,被处罚款15万元。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责,时任中邮保险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郑涛、时任中邮保险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兼呼叫中心总经理王苗均被警告,并分别被罚2万元、1万元。
就在半个月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未经批准变更公司营业场所等,中邮人寿被罚款147万元,4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34万元。
天眼查及其官网显示,中邮人寿成立于2009年8月,注册资本286.6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韩广岳,是中国邮政旗下全资寿险公司,公司业务范围是: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据中邮人寿公布的今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其保险业务收入167.89亿元;净亏损为74.94亿元。截至9月末,中邮人寿总资产4890.01亿元,保险合同负债为4113.67亿元。
年内罚单不断
就在半个月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12月1日公开8张罚单,处罚对象涉及人保资管、阳关财险、陆家嘴国泰人寿等保险公司,同时被处罚的还有时任相关机构领导。合计罚金超1900万元。
从处罚缘由来看,财务数据造假、返佣、销售误导、虚假宣传、虚假理赔等仍是颇为常见的违规原因。此外,保险资金运用、银保渠道费用等成重要监管方向。
业内人士表示,监管处罚常态化反映了监管机构对于险企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不仅能够增强行业合规经营意识,促使行业规范发展,也能够通过惩罚违规行为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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