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出的8张罚单。
罚单显示,云南罗平农商行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员工利用“按日贷”冲时点,虚增存贷规模;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投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云南罗平农商行被曲靖监管分局罚款105万元。
时任原罗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高云山,对云南罗平农商行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其余六名责任人因相关违规行为受到警告处分。
月末存贷款“冲时点”,是银行为了完成“当月贷款增量”等时点考核指标,在月末、季末等关键时点,常会出现一些人为地增加贷款行为。
而罚单所指的“按日贷”是云南省农信社推出的向金碧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短期现金透支服务,具有“快速申请、实时到账、按日计费、到期还款”的特点,并且农民也可以享受此业务。
2022年6月,浙江永嘉农商银行同样因存在月末存贷款“冲时点”等行为被罚款95万元。
2018年,银保监会联合央行共同发布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
商业银行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也不得设定以存款市场份额、排名或同业比较为要求的考评指标,分支机构不得层层加码提高考评标准及相关指标要求。
同时,第二条明令禁止以贷转存行为;
另外,第四条指出银行要加强存款偏离度管理,约束月末存款“冲时点”行为。商业银行的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4%。
针对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投资,2023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指出,贷款人应加强对借款人资金挪用行为的监控,发现借款人挪用贷款资金的,应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要求借款人整改或提前归还贷款等相应措施进行管控。
2023年2月份,就有两家银行因此类问题遭到“天价”罚款:
建设银行因涉及信用卡资金违规流入证券公司、对信用卡业务异常交易行为监控不力导致频繁套现等38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约1.99亿元;
渣打银行(中国)因涉及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证券公司、信用卡风险监测机制存在缺陷等39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4965.94万元。
在涉及“贷款资金被挪用”的罚单中,银行贷款资金大多被挪用至房地产、理财产品、股市等领域,因此类问题遭到处罚的银行更是数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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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海右财经):消费贷被用于增加贷款,这家农商行一天收到8张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