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单山
11月17日,广州银行多家分支行因未按规定进行贷款风险分类、违规出具询证函回函等违规行为连收11张罚单。罚款金额合计910万元。
罚单显示,因未按规定进行贷款风险分类,广州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佛山分行、东莞分行、中山分行、江门分行、开发区支行、肇庆分行、番禺支行,分别被罚款35万元、30万元、30万元、2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75万元、60万元;
因未按规定进行贷款风险分类和专项债权融资计划违反规定两项违规事实,广州银行惠州分行被罚80万元;时任营业部总经理朱健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因违规出具询证函回函和未按规定进行贷款风险分类,广州银行广州纸行支行被罚150万元。
另外,因违规出具询证函回函,广州银行广州白云支行被罚50万元。
今年9月份,广州银行因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管理规定等七项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警告,并处罚款896.9万元,广州银行另有多人被行政处罚。
11月以来,多家城商行均收到大额罚单。
11月13日,因存在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贷款三查不到位造成损失、EAST数据质量管理不到位等6项违规问题,甘肃监管局对兰州银行及其支行共计罚款710万元。
其中,总行被罚款390万元,各支行共计被罚款320万元。
同时,罚单还牵涉出监管机构对兰州银行原副行长杨阳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前,杨阳因为受贿大量现金和低价市价超2500万购买其贷款客户商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罚金100万元。最新罚单中同时走作出了取消其高管任职资格并禁止从事银行业直至终身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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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禾金财经):时隔两个月,广州银行再收千万罚单